担心无人认购北京“奥运碳”(转发冯永锋一帖)
会有人认购奥运会减排的碳吗? 冯永锋 12月11日,“绿色出行碳路行动”在北京环境交易所进行了2008年的活动总结。经清华大学研究所核证,2008年7月20日到9月20日奥运单双号限行期间,近百家家企事业单位参与了网上的绿色出行减排计算器,参与者达到81670人,共减排二氧化碳8895吨。北交所负责人熊焰说,此次“绿色出行 碳路行动”,所产生的8800多吨生态补偿指标将在北京环境交易所进行挂牌,作为第一个在北京地区进行生态补偿交易的挂牌项目。 北大方正集团下午苏钢集团的烟囱,谁知道这里面都有些什么?什么样的责任心会促使他们减排? 谁会对这些碳感兴趣呢?这得从《京都议定书》说起。中国是《京都议定书》的签约国,但作为“发展中国家”,因此只负担“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”,换句话说,中国的二氧化碳减排只是义务,没有明确责任;而“发达国家”们每年则都有明确的二氧化碳减排指标。为了帮助发达国家同时帮助发展中国家,《京都议定书》设定了一个规则,叫“排污权交易”,意思就是如果发达国家感觉到自己国家减排任务太过艰巨,难以完成,可以通过转移技术、提供资金等方式,到发展中国家寻找减排项目。获得的减排量,可以全额计算入发达国家的减排成就。这种方法对两类国家似乎都是有益的。对于发达国家来说,它们估计能节省一半的成本,而对发展中国家来说,无形中增加了意外的收入,同时慢慢地培养了减排意识,操练了减排能力。 虽然中国对奥运会的环境承诺很多,但显然,这次基于公众自发、基于单双号限行等措施所减少的碳排放,对于中国来说仍旧是一个“意外收获”。也就是说,即使这将近一万吨的碳排放量无人认购,中国也不会因此而难以完成任务,而到国际上丢脸,因为,前面说了,中国至今没有明确的向国际承诺的减排任务。因此,中国有没有人购买“北京奥运碳”,完全取决于国人自觉、社会理想或者企业前瞻性。 但对于热心于碳减排的机构和环保组织来说,如果这将近一万吨的碳减排量转让不出去,那么其工作能力就显然受到了挑战。 这些碳卖给谁?估计会有三种顾客,一类是国企,一类是国际企业,一类是公众。目前来看,三类顾客多少都有一些需求可能。 我所说的国企是指中国本土企业,但显然,中央政府能够明确控制的企业相对来说动力足一些。中国政府虽然没有对国际上签署明确的减排任务书,但这几年节能减排的任务还是在内部有指标并且层层分解的。因此,像五大火电集团、钢铁、水泥等空气污染大户都负担着艰巨的减排责任。因此,按理说某些企业会有购买一万吨碳额,算入自己企业践行环境责任重大成就列表中。但阻力也仍旧是有的,由于我们一直不肯承认二氧化碳是空气污染物,减排的重点是二氧化硫,因此,二氧化碳会不会让中国的企业产生真正的消费冲动,还是非常难说。 国际企业当然是来自发达国家的更富有消费需求。估计在企业社会责任这个词如此火热的今天,只要信息的通达率足够高,应当会有企业出上几十万元人民币,购买这为数不多但意义重大的“奥运碳”。但说实话,我更希望中国的企业能够出手,因为一家致力于推进“绿色出行”的环保组织明确表示,如果是中国的本土企业购买这些碳,他们会出一比一的资金,然后把钱共同注入一家关注环保的基金会,用以继续推进“绿色出行”和“公民二氧化碳减排”大业。 公众当然也是一个潜在的消费群体,奥运会期间,已经有一批人出于“国家责任”或者“公民责任”,参与到了二氧化碳减排行动中来,那么,显然公众中也潜藏着另外一批人,会以“再次认购”的方式,把这些奥运碳转化为资本,再化为环境保护的资金能量和社会能量。但显然,这需要环保组织们设计更多的符合公众口味的购买和消费落地项目,比如在京郊选择一片有保护意义的地方,在获得公众信任和支持的基础上,把这将近一万吨的“碳”拆开零售,任何一个公众,只需要出很少的钱,比如二三百元,购买其中一小份;环保组织将公众汇集的钱,用来保护具体的一两棵树或者一两片林,也许会得到公众的更多支持。问题在,谁来设计这些活动呢?谁有能力激发公众的自愿减排的热情呢?也许,参与这个项目的机构和环保组织们,应当多在这方面下工夫。(2008.12.1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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